前几年,李安先生有一部很出名的电影上映,名叫《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因为这部电影,这样一个名句火遍全网: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后来很多网友说:“李安真有才,这么美的句子,他是怎么想到的呀!”其实,这个句子并非李安写的,而是出自一位名叫西格里夫·萨松的英国诗人。
而且,颇有意思的是:人家原句是英文写的,虽然优美但绝对谈不上有多经典,在中国也不算很火。但经余光中先生翻译成“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后,其艺术之美硬是达到了相当高度,一炮而红。
经过这件事,咱们明白了一个事实:外文诗歌,翻译成中文是能成功,甚至能超越原作的。
那么,问题来了:一首很牛的中文诗,如果翻译成英语又会是怎样呢?
关于这一点,前两年英国BBC的一个记录片,或许能给我一个粗略的答案。当时,BBC花大力气拍了一部名为《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的记录片,向咱们的诗圣致敬。
片子拍得不错,但当英国主持人用英文念出杜甫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时,不少观众都在问:这是什么鬼?美感都被破坏光了!
中文古诗翻译成英文,这条路难道真的不行吗?关于这一点,李白的另一首诗似乎也挺能说明问题。
近些年,李白的诗在欧美国家一直很火,特别是其《长干行二首》更是收割了一大群粉丝。其中有个千古名句,翻译出来是这样的:
Whilemyhairwasstillcutstraightacrossmyforehead
Iplayedaboutthefrontgate,pullingflowers
Youcamebyonbamboostilts,playinghorse
不知道大家是否看懂了这几句?直译成白话文,它的意思是:当我的额头刚刚被头发盖过时,我经常跟你一起在门前,咱们一起玩折花的游戏。那时候,我们俩绕着井栏,你骑着玩具小竹马,我们俩打闹起来时,就互相扔掷青梅玩。
这几句英文诗,曾让欧美诗迷一片叫好,纷纷感叹:“太美了!”对于这种现象,很多中国留学生则表示:拜托你们,看看原句吧!
中国留学生之所以这么说,是认为虽然英文版挺美,但跟李白的原句相比,差得确实还太远了。而李白的原句则是: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就这么短短20个字,就把英文的3大行字,全部概括了。更重要的是,因为中国古典诗歌讲究格律之美,这20个字读来还更为朗朗上口,充满着韵律之美。
这,其实就是中文之美!
这让笔者想起了,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50年代,在中国兴起的一阵“废灭汉字”之争。当时,北大著名教授钱玄同等人,都觉得汉字的繁复、难写,导致了中华文明传播起来的诸多困难。因此,“废灭汉字”被反复提及。这一点,大家在电视剧《觉醒年代》里,应该看到过。
随后,罗马字、拉丁化的新文字,都曾一度被说成汉字的替代物。当然,从我们如今的观点来看,支持汉字的包括鲁迅在内的诸多前辈们,他们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更好的宏扬中华文化。这一点,是值得点赞的。
但最后,经过反复讨论,汉字被保留了下来。也幸亏如此,咱们今天才能继续使用“横平坚直”的方块字。
汉字之美,在于它的稀缺性、严谨性、美观性,更在于其蕴含着太多属于中华文化的古典美。一首普通的英文诗,翻译成中文或许能非常惊艳;但一首经典的中文诗,别的语言却很难展现其真正的美感。我们欢迎更多优秀的翻译家能继续努力,为中国古典诗词走向世界而翻译出更精彩的作品,但笔者始终坚信一点:中文之美,非其它语言能比。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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