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偷了母亲一百块钱,被母亲骂“不还钱别回家”,常宁14岁少年手持铁斧与玩物枪蒙面突入住民家中劫掠。指日,该少年被常宁市群众察看院照章提起公诉。
经稽查,14岁少年江某由于缺钱,从母亲周某何处偷了块钱去花。母亲发觉后把他痛骂了一顿,称不还钱就不要回家。没料到,觉得抱愧的江某听了母亲的话,果真着手想法还钱给母亲,料到本身年齿尚小赚不到钱,便萌发了去抢钱还母亲的念头。
往年3月30日晚21时左右,江某便手持一把斧头与一玩弄具枪,蒙面突入徐某家中实行劫掠,用铁斧与玩物枪威迫被害人徐某把钱拿出来,否则就将其砍死。
在两人相持中,徐某借口到洋泉镇上取钱,才伺机逃走。留在徐某家的江某用足将门踢烂后逃窜。期间,犯法嫌疑人江某曾用铁斧头背后打徐某左手臂,经判断为稍稍伤。
常宁市群众察看院终究查明,犯法嫌疑人江某冷漠国度法令,选择暴力权谋入户劫掠的犯法现实,其作为冒犯了《中华群众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一)项之规章,将照章对江某提起公诉。
起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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