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非法利益,由9人组成的犯罪团伙未经乐高公司许可,在短短五年内,大肆生产销售仿冒的“乐高”玩具,销售金额高达3亿余元。今天(9月2日)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鹏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九千万元;判处其余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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