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根据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和公安部统一部署,浙江省公安厅组织开展“除枪爆、护稳定、保民安”为主题的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本次销毁活动我省在嘉兴设主会场,宁波等5个地市设分会场,集中统一销毁各类非法枪支支、仿真枪支、管制器具把。
年我省成立由省公安厅牵头、26个省级部门参与的全省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显著。今年5月,根据部际联席会议部署要求,省公安厅又牵头组织开展新一轮为期三年的全省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截至目前,全省已侦办、查处涉枪涉爆刑事案件起、治安案件起,破获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6起,打掉犯罪团伙8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名;收缴各类枪支支、子弹(含气枪铅弹、BB弹等)6.83万发、仿真枪支、管制刀具和弩等管制器具1.22万件、报废炸药10余吨、战争遗留炮弹枚;检查枪爆从业单位2.11万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起;删除互联网枪爆违法信息条,下架涉嫌网售仿真枪商品1.7万余件。
浙江警方近期破获的
枪爆典型案例
一、杭州市临安区陈某某等人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案。年6月,杭州市临安区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案,抓获陈某某等犯罪嫌疑人21名,缴获火药动力枪支6支、气动力枪支7支、子弹余发、鱼雷2枚。目前,陈某某等10人因犯非法制造持有枪支弹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不等,其余犯罪嫌疑人已移交相关公安机关处理。
二、余姚市毛某等人非法买卖爆炸物案。年6月,余姚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抓获毛某等犯罪嫌疑人20名,捣毁制贩窝点1个、储存仓库4个,查缴黑火药公斤及非法制造的烟花爆竹余箱。目前,毛某等4人因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至三年不等,其余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宁波市鄞州区吴某某等人非法买卖枪支案。年12月,宁波市鄞州区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网络贩卖枪支案,抓获吴某某等犯罪嫌疑人14人,捣毁制贩窝点1个及网购平台店铺10余家,缴获气动力枪支3支、枪支零部件余件。
四、永嘉县李某某等人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年4月,永嘉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抓获李某某等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爆炸物品63.9公斤,查实已使用爆炸物品公斤。目前,李某某等8人因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至一年不等。
五、德清县汪某某等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年5月,湖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名,捣毁制贩窝点1个,缴获气动力枪支4支、铅弹发、枪支零部件余件。
六、绍兴市上虞区郑某某等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年2月,绍兴市上虞区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抓获郑某某等犯罪嫌疑人10名,捣毁制贩窝点1处,缴获火药动力枪1支、气动力枪支15支。目前,郑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七、嵊州市姚某某等人非法买卖枪支案。年3月,嵊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抓获姚某某等犯罪嫌疑人12人,捣毁外省的制贩窝点3个,缴获火药动力枪支1支、气动力枪支16支、铅弹发、枪支零部件件。
八、浦江县王某某等人非法买卖枪支案。年5月,浦江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抓获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13人,缴获气枪16支。经查,年以来王某某从境外多次购买气枪,通过互联网向国内买家贩卖,涉及多个省区市。
九、三门县陈某某等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案。年8月,三门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案件,抓获陈某某等犯罪嫌疑人5名,查获自制爆炸物品公斤,捣毁外省非法窝点1个,缴获制爆原材料19吨。
十、遂昌县上官某某等人非法持有枪支案。年4月,遂昌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抓获上官某某等犯罪嫌疑人5名,查获土铳、野铳14支、火药3斤。目前,上官某某等5人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六个月,缓刑四年至一年不等。
如何正确识别仿真枪?
在年全省公安机关集中统一销毁枪爆物品活动中,有记者发现大部分是仿真枪,外形看起来与小朋友玩的玩具枪无异。“这些也不能玩吗?”记者不禁发出疑问。“不是看着像玩具的枪就真的是玩具了。”民警回答。
现场,民警还耐心讲解了有关玩枪的那些事儿↓↓↓
记者:仿真枪公安机关也要收缴、销毁吗?
民警: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我国“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并在第四十四条中规定,对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第四十四条还规定: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为什么要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
民警:仿真枪是指外型、结构或功能上类似枪支的物品,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一般有三个方面:一是容易被不法子假冒成枪支,实施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有的仿真枪能发射金属或塑料弹丸,若打到眼睛等部位容易致伤;三是有的仿真枪的零部件可与制式枪支通用,容易被不法分子用于改装枪支。
记者:那么,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如何正确识别仿真枪呢?
民警: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认定仿真枪主要有三条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远离仿真枪,特别是不要到网上去购买仿真枪。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网售仿真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希望广大市民特别是网民朋友能积极提供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线索有功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来源
民生66、平安时报、平安鼎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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