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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5岁,离异,带着9岁孩子去找前妻,

来源:玩具 时间:202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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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人活得越明白,死得越早。

我在二十六岁的时候,经媒人撮合,和邻村的一个叫春梅的女孩相亲。等我拿着瓜子、糖块去媒人家相亲时,一见到春梅,我恍然大悟,“这不是我小学同学吗?”

春梅显然也认出了我,因此我们两人在青春悸动的年龄,说了许多后来想象很可笑的话。又因此,我们两人一见钟情,有了后来的婚姻。

当然,我的不幸,也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我们在见了第一次面后,加之媒人中间的撮合,第二个月就订了婚期。在订婚的当天,我们家给了春梅家三千八百块钱,春梅家给我们家送了两床被褥,这算是有了婚约,男方、女方都有主了。自然少不了摆宴席,请客吃饭了。

由于我俩都到了结婚的年龄,农村讲究早婚早育,双方父母经过商量,就把婚事订在了当年的腊月十八,我和春梅正式完成婚礼,步入洞房。

第二年十一月份,春梅就给我生了个男孩(大虎)。我们全家都很高兴,春梅无疑是我们全家的功臣。

第三年,春梅又给我生了个老二(男孩),我给他起名“小虎”。到此时,我和春梅结婚三年,我一直在镇上的纺织厂当维修工,春梅则在县里的某饭店当服务员。我们两人从小虎出生后的第五个月,开始产生矛盾。

一开始,我告诉春梅不要在县里面的饭店当服务员了。

“每个月挣得也不多,离家又远,老婆你这样每天跑,太辛苦了,我心疼!不如你来我的纺织厂上班吧!”

我完全是好意,完全是为我们两口子(不,为我们一家四口)着想。

不料春梅勃然大怒,她疯了一样,指着我的鼻子大骂道:

“王志刚,你把老娘想成什么人了?老娘让你当王八了吗?切!你个废物!”

这一刻,春梅的头发像刺猬一样竖了起来。我想,看来不光是动物,人发怒的时候,也会毛发耸立!

我不知道春梅从哪来的这么大的气(这是我们婚后她第一次发这么大火),我一时手足无措,磕磕巴巴,不知道对她说什么好。

我这么一来,反而增加了春梅嚣张跋扈的气势。

她把手高高举了起来,嘴唇发抖。但她的手最终没有落在我的脸上。可能是她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吧。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被她吓得缩颈藏头。最后春梅吐沫星子四射地说:

“王志刚,以后我的事,你少管!”

说罢,她气势汹汹地走了。

当时是晚上七点,我以为她回娘家了(其实并不是),也就没去追她。

我想春梅过几天气消了就好了,我们还是恩爱的夫妻,两口子嘛,“床头打,床尾和。”

事实上,第五天,春梅果然高高兴兴地回来了。她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半只烤鸭,一瓶二锅头。

“老公,工作累吧?这是我专门在城里给你买的烤鸭,你尝尝,特好吃!”

我受宠若惊,咬了一口,冰凉,味道像烂棉花一样。但我还是笑着说:

“好吃!好吃!”

当天什么都好,只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春梅让我去沙发上睡,我说:

“这是为什么?”

春梅笑笑,“我这几天不舒服,委屈你了。”

我豁然开朗,原来是她的生理期来了。我就说“好,我睡沙发!”

可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此后我们在一起时,这成了她“拒绝”我生理需要的理由。

但当时我并没有想那么多,我有两个小子要养,我爸妈也将步入老年,万斤重担都将压在我的身上。我只能不要命地奋斗、挣钱。

而我那时唯一挣钱的方法是,在纺织厂当我的修理工,每月挣两千五百块钱。

如此过了半年,在我家老大大虎两周岁,老二小虎一周岁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春梅兴高采烈的回了家,让我以为以前所有的不痛快都过去了,我就热情的招待她。

不料,她的热情只是针对我家小虎,她拿出买的吃的喝的玩的逗小虎,对待一旁的大虎,则像对待石头一样,冷漠无情。

我很是不解,就自作主张,把她买的零食给大虎。但春梅一把夺了过去,笑脸立马变成冷脸。

“这是给你买的吗?王志刚,你要点脸不?!”她呲牙咧嘴的对我说。

我一愣,笑着说:

“我不要,我给大虎吃点……”

“给他吃!你自己买去,不要脸!”她抱着小虎往院子里走。

我连忙拦住他们,“这么晚了,你们去哪?”

“回家!”

她抱着小虎推开我,径自往门口走去。此时天上一轮皓月,饱满的像个烧饼,时令快八月十五了吧。

我怀着落寞的心情回到了屋里,两岁的大虎呆呆地看着我,等我蹲下抱起他的时候,他哇的一声哭了。我想给他找点吃的哄他,没有;我只能去厨房找了半块凉馒头,给了大虎后,他流着晶莹的泪花,啃着凉馒头,总算止住了哭声。

这一刻我心都碎了。我实在想不明白,都是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孩子,她为什么分开对待!

看来我俩之间有必要敞开心扉谈谈了。

三天后,我和同事倒了个班,就去了县城春梅工作的饭店。

我见到春梅后,她对我的到来颇有怨言,但还是碍于旁人在场(可能是不想在熟人面前丢人吧),她答应和我谈谈。但她说,要等她忙完后。

我说“好”。

但我这一等就是半天。

我是中午饭后过来的(其实我没有吃午饭),大概两点左右。我等到了晚上九点,春梅才懒洋洋地从饭店走了出来,问我,什么事,说吧。

我一肚子怨气,她太过分了,就直接问她:

“你还过不过?你这是什么意思?!”

春梅笑笑,说:

“王志刚,咱们离婚吧。”

我一愣,顿时气愤全无,像被风吹灭的蜡烛一样,反而低三下四的说:

“春梅,我说气话呢,咱们都两个孩子了,怎么可能离婚呢?”

春梅脸上还是挂满笑容,“王志刚,我没和你开玩笑,明天咱们就去离婚。”

话毕,她从我身边翩然而过。

第二天,春梅一早就来找我,说要和我去民政局离婚。我说春梅别闹了,好好过,你让我做什么我都答应。

春梅丝毫不为所动,执意要我和她去。她甚至连在一旁哭泣的大虎都置之不理。

最终惊动了我住在隔壁的父母,他们两人哀求春梅,这场闹剧总算结束。

后来我想,这时候的春梅还没有铁石心肠,她内心还有一丝善念,给了我父母一个面子。

春梅走后,我父母对我说:

“志刚,能过就好好过,不能过就算了吧!”

他们说这话的时候,满脸哀伤,不是被逼到绝望,那个父母会让自己的孩子离婚呢?

即便如此,我还是和春梅名存实亡的又过了半年,第二年开春,我们两人才办理了离婚手续。

在拿了“离婚证”后,我问了春梅这么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不喜欢大虎!”

春梅把眼睛眯成一条缝,说:

“因为他长得像你。”

我心想,小虎难道长得不像我?

我们离婚后,大虎跟我,小虎跟春梅。除此之外,春梅只拿走了她的东西(比如衣服,心爱的小饰品,等),其他的全部归我。

说实话,她也没往这个家添置过什么东西。

一个月后,我听说春梅带着小虎去了S市,我很伤心。

这个消息是我好朋友“流影飞逝”告诉我的。他真名叫文峰,“流影飞逝”是他在头条号用的笔名。他告诉我春梅去找他,当时他正和李文、胡伟(胡医生)在一起吃饭,就顺便邀请春梅一起用餐。在吃饭的间隙,春梅告诉他们,她和我离婚了,她现在住在S市,生活很好。

“春梅,那么你找我来有什么事吗?”流影飞逝说。

“没……没……没什么事……”春梅吞吞吐吐。

“春梅,有什么事就直接说吧,咱们从小在一起玩大,我只要能解决,一定尽力而为!”流影飞逝喝了一口酒说。

于是春梅就说出了要借钱的事。

“借多少呢?”

“五万。”

我朋友流影飞逝愣了一下。五万块钱对他来说不是个小数,他虽然写文章挣了点钱,可在S市生活消费很高的。他除了写作外,并没有别的副业。

但最终,我的好朋友还是借给了她钱。他对我说:

“我完全是看在你的面子上。”

我想说,我和春梅早已离婚了,不用看我面子。可张了张嘴,并没有说出来。

其实,春梅见了他后,就说出了我俩的事。流影飞逝借给他钱,我想应该是一种对童年生活的回忆。这就像你看到儿时的动画片,会多看几眼一样。这是一种昔日情怀。

当然,流影飞逝是一个高尚的人。

春梅借了钱后,也并没有像对我一样,她不出半月就把钱还给了他。

“她还我钱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满身的雍容华贵,珠光宝气。不过她说话对我还是那么客气,就像我借她的五万块钱,救了她的命一样。她非要多给我一万,我不要。最后请我吃饭。”流影飞逝说。

我内心酸酸的,“那么她有没有提到我?”

“没有,”他苦笑一声,“从我和她第一次见面,到她后来还钱,他始终没有提过你!”

我本不该问流影飞逝这句话的,这岂不是自取其辱。可是我内心深处,总有那么一点遗憾。这心情就像丢失的童年玩具,明知已毫无意义,可是总是会想。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五年后,我三十五岁了,大虎九岁。我还是在纺织厂做我的修理工,大虎在我们村的小学读三年级。

这五年来,我没有再婚,这是因为,一,我带着孩子没有对事的。二,能看上我的女人,不是瞎子就是L子,又或者肢体残疾。我虽然是再婚,可也没有破罐子破摔。所以我的婚事就这样耽误下去了。

反而我听闻春梅,在和我离婚后的第三年,就嫁给S市的一个做生意的男人。我想她借流影飞逝钱的时候,应该正和那个男人处于恋爱的蜜月期。

春梅和那个男人结婚后,生活了不到一年,就再次离婚。之后她带着小虎,一直生活在S市,没有再婚。

至于春梅为什么要和那个男人离婚,我不得而知。

这五年来,我带着大虎,不说富贵,可也衣食无忧。即使我最贫困的时候,也没有亏待过大虎,他想要什么吃的、玩的,我从来没有拒绝过,我不想让他因为没有妈妈,而和别的孩子有差别。

可即便如此,我发现这孩子性格愈来愈孤僻。他先是变得不爱说话,无缘无故的发脾气。后来他开始逃学,我说了他几次后,他虽然去上学了。可是他无缘无故的和同学们打架。有一次,就因为有个同学对他说:

“大虎,你看我的新衣服多漂亮!”

大虎二话不说就和同学打了起来,最后把同学打翻在地,新衣服沾满了脏泥,才住手。

“大虎的爸爸,你家孩子我可管不住了。你没有看见你家孩子看我的眼神,想要把我打一顿似的。”老师满腹抱怨的对我说。

我少不了对老师赔不是,赔人家的衣服。等我回家后问大虎时,他不说话,只是看着我吃吃的笑。也是奇怪,这一刻居然让我想到狗受到惊吓时的呲牙咧嘴……

老天啊,你能想到,这是一个九岁孩子做的事吗?

我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孩子会变成这样。后来我把这一切根由归结于大虎缺少母爱。这时我又想到了未婚的春梅,就有了和她复婚的想法。

我是这样想的,不论什么东西都是原配的好。比如汽车的零件,原装的总是比副厂的好。因此原配的夫妻,难道不比“半路夫妻”好?

更何况,春梅都结过一次婚了,这就像三手的物品。我始终单身,我不嫌弃她,她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可是我错了。虽然汽车上原装的配件比副厂的好,可是它已经坏了。坏了的东西能和好东西比吗?

当然比不了了!

只是我当时不明白这个道理,才会无故受辱!

我带着大虎坐车去了一百公里外的S市,自然少不了麻烦我的好朋友流影飞逝了。我告诉他能不能把春梅约出来,我和她好好谈谈。

我好朋友一眼就明白了我的意思,当即答应这事他来办。

春梅也确实给我好朋友面子,我们见面约在第三天中午。为此我特意给大虎买了身新衣服、新鞋,我不想让春梅觉得我们过得差。

大虎也很配合我,只是我给他买鞋的时候,他问了我这么一句话:

“爸爸,值当吗?”

我哑口无言。他一个小孩知道什么?这话更不应该从他嘴里说出来。我只能笑着回他:

“你想吃什么?爸爸给你买!”

后来我常想,如果当时我稍微把大虎的话思索一番,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不可逆转。

只不过我当时觉得“水到渠成”、万事俱备,沉溺在兴奋之中,对未来充满无限憧憬,才有了这种不应该的疏忽。

等到三天后,我带着大虎去见春梅。她是一个人来的,她见到干净利落的大虎时,果然喜形于色。

她伸手去摸大虎的小脸蛋,不料大虎一巴掌推开了他,说了句“脏”。他的声音很小,可是在午后寂静的饭店雅间内,我还是听的清清楚楚。

显然春梅也听见了,她脸上的笑容一下消失了。她重新坐好,看着我,脸色冰冷地对我说:

“你现在还在纺织厂上班?”

“是的。”我说。

“挣多少钱呢?”

我沉默不语,我五年前挣两千五百块钱,现在依然是这个数。

“王志刚,你挣这么点钱,能养活起我们吗?”春梅咄咄逼人。

我不知道说什么,低下头。

可这时候,大虎像豹子一样跳了起来,他一把拽住春梅的头发,春梅“呀”的叫了一声,随即摔倒在地。

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我没有想到这孩子会干这种事。等到我把他们俩拉开后,春梅披头散发,衣衫不整。

春梅先是呼呼喘了几口粗气,等到她恢复过来后,伸手就打大虎。

大虎也丝毫没有被春梅的气势吓到,他伸胳膊挡春梅的右手。就这样一个九岁的孩子和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在饭店的雅间内打了起来。

不知道是春梅舍不得下手,还是别的原因,大虎居然丝毫不落下风。这场闹剧直到遍地都是碗、盘子的碎片,才被我制止住。

春梅满脸通红,指着我俩说:

“你们两个没一个好东西!两个王八蛋!”

话毕,摔门而出。

我像做梦一样,赔了饭店的钱,在众人异样的眼光中,带着大虎离开了饭店。

之后,我请好朋友流影飞逝吃了一顿饭,就带着大虎回老家了。

在车上,我问大虎:

“你为什么要打你妈妈呢?”

九岁的大虎看了我一眼,然后慢悠悠地说:

“妈妈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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