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性别检测到性别包容——竞技体育性别政策的变化及反思。
“女性意识”、“性别意识”、“女性味”、“男人气”,这些词语意味着什么?什么是“社会性别”?理解当代社会中的男男女女有何意义?
运动员的性别问题在国际体育赛场上一直都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它不仅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渊源,还包含着国际政治力量、科学系统、性别文化、体育伦理道德以及社会理论革新力量的博弈。
劳雷尔·哈伯德。
在第32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东京奥运会)上,跨性别运动员(transgenderathlete)LaurelHubbard有望第1次以合法身份出现在赛场,这一现象引起热议。当她他(跨性别者),亮相东京奥运会举重并夺冠后,迅速强势地上了微博热搜,大部分网友在评论里喊:“不公平”、“是作弊”、“不要脸”,支持把跨性别女运动员驱逐出女子体育。
传统的二元的男女性别角色在如今还有效吗?
为什么有人的生理性别和性别认知不一致?
我们的性别表达是怎样被建构的?
我们正在步入无性别的社会吗?
性别是流动的吗?
美国GoldieBlox玩具公司生产了性别中立的玩具,试图挑战人们对儿童玩具的性别刻板的印象;为避免对同性恋家长的歧视,法国议会已决定将“母亲”和“父亲”这两个词,从教育系统的官方文件中去除;英国地铁与加拿大航空公司取消了“女士们先生们”的广播开头,改用“大家好”,以推广性别中立。
虽然我们从出生就被先天地赋予了生理性别,
但对性别充满好奇或困惑的所有人来说,会在他们的生理性行为和他们的个人身份之间产生不和谐——在跨性别领域,性别、性向和自身认知之间的交叉和分裂,
从生物性征表达的性别、作为社会建构的性别、性别的多样性、性别激进主义等,也概括了性别在当下的多重意义与特性,扩展了对性别的认知……
赌上所有的爱,向世界祈求生存的权利。
献给所有格格不入的人——没有什么是错置或浪费,我们生来就是自然的一部分,包括跨性别。
图为CaitlynJenner
一、限制竞赛PK反歧视
东京奥运会上半年,美国新总统拜登刚一上任,就签署了一系列行政法令。其中有一条主题为“反歧视”的法令引起了颇多 在白宫 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应该生活在没有恐惧的环境中,不管他是谁或者爱谁。孩子们上学的时候应该无需担心自己是否会被拒绝进入洗手间、更衣室或参加学校运动……
就这段话而言,一些解读确实略显过头。不过相关的新闻也确实事出有因——特朗普当政期间,美国就掀起过一场关于跨性别运动员的争论。
年3月份,美国爱达荷州第一个签署法案明确禁止了跨性别女性参加女性组体育活动。所谓“跨性别女性”,是指那些出生时生理上为男性,后来转变为女性的跨性别者。
据英国《每日邮报》年5月13日报道,来自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世界女子举重冠军玛丽·格雷戈里,被国际举重联合会剥夺冠军头衔,因为“这位女性举重运动员实际上是一名正处于变性过程中的男性。我们的竞赛规则以及区分性别的机制判断,他这样是违反原则的。”
这项法令的支持者们认为这是在保护顺性别女性的权益,因为在身体素质上她们根本无法与男性或者跨性别者对抗;而反对者则认为这是对跨性别女性的严重歧视,甚至违反了美国宪法所保障的平等权益。
跨性别运动员人权与公平竞技的平衡。
国际体育竞技宣扬奥林匹克精神,以促进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道德全面发展。“奥林匹克精神就是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男女生理特征有异,力量悬殊,分开竞技是公平竞争的应有之义。作为倡导公平竞争精神的国际奥运会,除了少数男女混合项目之外,都是男女分开竞技。
东京大学濑地山角教授直言,性少数群体权利是“21世纪的人权”。所谓性少数群体包括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和跨性别者。跨性别者即认为自我性别与出生时被判定的性别不同的人。
国际体育界最近出现的保护和尊重人权的热潮不仅包括体育赛事组织者遵守赛事主办地的人权规定,而且包括对运动员人权的尊重,其中因为跨性别运动员的特殊性而在人权保护方面也有一些具体的特点。
日本司法统计数据显示,自年7月《性别同一性障碍特例法》实施至年,申请变更户籍性别者已逾万人,其中人获得许可。但是,如同其他少数群体的人权史,跨性别者仍需为改变歧视和争取权利而长期努力。
性别辨认的奥运规则,与人人参与的竞技体育中被强调与被忽视的性别。
男女性别的区分,本是极为自然的状态。人一出生,性别就被认定,被记录,被认同。年龄增长,性别特征愈发明显,无需查阅证明,即可一目了然。
但是,随着科技进步,性别不再泾渭分明。有极少人天生基因异常,也有人尝试后天改变性别。
跨性别人士参加竞技项目,如何认定性别?国际举重联合会的分辨规则是:“基于生理分类,以此来区别运动员的性别,而不是外观”。但是,通过技术改变性别,不仅改变外观,生理特征亦在改变。难题在于达至何种程度才是质变。
奥组委通过激素、基因来划分男性、女性的方式,遭到了很多运动员与医生的诟病——谁是男人,谁是女人,划分标准是什么?
年,印度短跑运动健将杜蒂·钱德(DuteeChand)在亚洲青年田径锦标赛上获得了米和4×米接力赛的冠军。原本夺冠的她有希望参加英联邦运动会,但由于她在米短跑中的出色表现——23.74秒,她被检测出睾酮激素过高,于是印度田径协会取消了她参加英联邦运动会的资格。
当前的激素测试,将很多天生激素水平高的女运动员也划分在“女人”的分类之外;在赞叹有些运动员天赋异禀,比如傲人的身高、超长的臂展等等的同时,又有些女运动员生来的生理优势成为了她们不够“女人”的罪证。
基因测试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人类在出生时的“性别”或者更准确来说“性别特征”就很多元,有些人生来带有男性基因但是性别呈现为女性,有些人生来就既是男人也是女人。僵化的标准从未对应人类的现实。跨性别运动员的困境只是例证之一。
在对于跨性别群体有无“资格”参与或不参与某个项目,承受最多 很多时候极端的“政治正确”,反而会催生大量反常识的其他“不正确”。
近年来,在国际体育领域,对跨性别运动员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人权和医疗领域,对参赛权利的研究涉及较少。运动员作为整个体育活动的主体之一,其所具有的参赛权利同与行业竞赛规则制度在体育竞赛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实现跨性别运动员参赛权与体育竞赛公平平衡的途径。
在体育活动中,限制跨性别运动员参赛权利实现的限制性条件有以下几点:
第一,选拔程序和选拔内容的限制。对跨性别运动员的选拔,尽管具有客观具体的选拔标准,但是,由于跨性别运动员属于小众运动员群体,具有特殊性,因此,存在主观自由裁量权难以把握,规则适用不当的情形容易发生。
相对于顺性别女性运动员来说,男性运动员及跨性别女性体内自带的高激素含量,本身就是自带兴奋剂一样“不公平”的存在。
所以我们一直以来要在大多数体育项目上将男女分组进行比赛,这正是基于生理差异考虑,寻求到的更公平方案。
第二,性别检查的限制。性别检查会侵犯到运动员人格尊严和隐私权并对跨性别女运动员涉嫌性别歧视性,因为对跨性别运动员的性别检查主要集中在跨性别女运动员的身上,对跨性别男运动员并不作性别检查。
第三,药物治疗的限制。跨性别运动员尤其是跨性别女运动员想要获得国际一级的参赛资格,就必须通过药物治疗来降低其内源性的睾酮激素水平,这种获取参赛资格的方式给跨性别运动员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包括体重增加,发烧症状和腹痛等,严重影响运动员的训练效果。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跨性别女性本身的身份认知就是女性,很多又已经能够通过现代医疗技术从生理上也改变自己的性别,那让她们直接参加女性组的体育比赛不也没啥问题吗?
问题就在于,现代医疗技术尚未能真正彻底全面地改变一个人的性别特征。针对体育竞技这方面而言,跨性别女性最大的优势在于她们依然保留了更高的睾丸激素水平。
第四,暂停比赛的限制。为了获得参赛资格,跨性别运动员不得不减低其睾酮水平维持在5nmoi/L以下并保持6个月,在这六个月期间内,跨性别运动员不被允许在国际比赛中参加限制性项目的比赛。
被称为睾酮的这种激素其实在男女体内都有分泌。只不过成年男性分泌睾酮的分量约为成年女性的20倍,正常体内含量则约为7-8倍。
跨性别成为女性的运动员,可以参加女子组比赛吗?
:第一,遵循竞赛公平原则,维护公平竞赛环境。在体育竞赛中,无论是赛事组织者或主办方还是参赛者,都应积极维护赛场环境的公平,营造平等和谐的竞赛氛围。这要求组织者首先要提供平等的参赛机会,允许跨性别运动员享有平等参赛的机会,制定规则保障机会均等并公平公正执行,承认并尊重跨性别运动员在体育运动发展潜力方面的自然差异。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有过一位跨性别网球运动员RenéeRichards。他一开始是一名男子网球运动员,但在年接受了改变性别的手术后,隔年开始报名参加女子锦标赛。
在引起大量女子运动员抗议和退赛之后,组织方引入了可以测试性染色体的检测程序,但Richards自然是拒绝的。她因此被美国网球公开赛拒绝,但经过年的上诉,纽约最高法院裁定她为女性,并允许其参加美国公开赛。
第二,体育组织完善参赛资格标准的制定,维护多元性别参赛。参赛资格标准的制定事关跨性别运动员是否获得参加比赛的机会,因此,要摒弃基于生理差别特别是社会性别而形成的偏见,改变体育组织在参赛资格标准制定时的主观评判,吸收优秀的退役跨性别运动员进入到选拔者领域,多元化的性别理念促进跨性别运动员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国际体育竞赛中,使得跨性别男运动员和跨性别女运动员都享有平等的参赛机会获得平等的参赛权利并最终达到实质上的平等。
除了众所周知对某类特定运动的欲望影响,睾酮分泌量不仅在青春期会影响人类的肌肉强度和质量上升率,成年后更决定了肌肉强度、骨质密度、体能和精神等个人运动能力的差异。
以前一些较为极端的运动员,甚至会在赛前数小时将睾酮注射入阴囊内,强化自己。所以现在这种激素已被大多数体育项目定为禁药。
第三,打破体育领域性别歧视,缩小性别角色差异。体育组织的立法者和管理者应承认社会的性别角色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尊重跨性别运动员尤其是跨性别女运动员的基本人权,发挥国际体育领域组织的核心作用,维护和促进跨性别运动员参与国际体育的重要性。
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两位跨性别短跑选手遭到其他运动员的质疑和上诉——她俩已经拿下了15个州的女子短跑冠军。现实的问题是,体育竞技过程中的不公平对于顺性别女性运动员们的参赛积极性来说是相当致命的打击。
正在参加女子越野比赛的跨性别女性JuneEastwood(中)
第四,建立健全国际体育组织规章制度,完善特殊政策机制。单一的体育规则无法完全解决体育纠纷,这需要法律的介入,尽管体育作为一项特殊的社会活动,但体育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不能偏离法治的轨道,体育不能排斥司法的介入,也无法排除司法公权力的介入,司法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体育组织不能设定规则禁止司法介入或者禁止其成员寻求司法救济,司法机关应该在尊重体育自治的基础上,主动依照职权介入体育争端。
总之,科学观点不断更新,不能视其为绝对的、不变的真理,尤其在性别的研究上,科学和医学甚至可能滞后于其他领域的学科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性别是一个光谱或一条轴线,但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科学界仍需在传统的二元性别中找方法。这就是我们目前面临的胶着状态。比如,那些不愿服用激素的运动员们呢,ta们是否至少可以在休闲运动中参与到自己觉得舒适的性别组别里?这可能不是国际运动医学联合会的科学家们关心的问题。但他们现在能做的,是为高水平竞技体育制定具体限制,我们也需要给科学家和政策制定者一些时间来合作,以及更新和完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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